10月20日,根据市司法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中共十堰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务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讨论。
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科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周奕同志在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原文的基础上,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结合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特点,围绕《纪律处分条例》提出了在律师行业尤其是党员律师中贯彻执行的具体要求。他强调,一方面要在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支部和律师事务所扎实开展《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教育学习活动。一方面党员律师在执业活动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过程中要做到三个端正:一是端正纪律作风,按照要求积极参加组织活动;二是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和党的知识,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三是端正入党动机,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发展流程,严把党员入口关。
在学习讨论阶段,党员律师纷纷发言。王建琦律师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维护党的统一的武器,全体党员必须学好用好这部条例”;邱明宇律师说“党员是纪律的守护者和执行者,从我做起,生活中管好嘴(不发表不参与违反党纪的言行),工作中迈开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满意法律服务)”;赵黎明律师说“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律师执业规范相结合,加强学习,发挥党员律师模范带头作用”;梁建国律师说“《条例》中的相关内容与律师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相一致,从严治党,严守规矩,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
为确保工作成效,市律师行业党委已要求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支部要为每名党员律师购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单行本,做到人手一册;同时,在11月份开展的党建工作专项督查中将专题学习开展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